2019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docx
1法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 ) 、 广 西 师 范大学 2019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等 文 件 要 求 , 现 制 定 法 学 院 2019 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如下。一、招生工作领导及监察小组机构(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工作: 1、组建相关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生源情况,拟定具体专业复试资格分数线,拟定复试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二)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1、监督调剂生选拔活动;2、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3、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4、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一)执行国家 B 区分数线的专业030100 法学一级学科、0301Z1 知识产权法、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以上专业达到国家 B 区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广西师范大学 2019 年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调 剂 信 息 及 复 试 分 数 线 公 告 中 调 剂 条 件 要 求 、 并 接 收 到 我 校 经 由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发 出 复 试 通 知 信 息 的 考 生 , 可 参 加 我 院 组 织 的 复 试 。 第 一 志 愿 考 生 、 调 剂 生 分 类 排 名 。(二)我单位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时到校参加复试,逾期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调剂(一)我单位接收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 ) 对 申 请 同 一 招 生 单 位 同 一 专 业 、 初 试 科 目 完 全 相 同 的 调 剂 考 生 , 按 考 生 初 试 成 绩 择 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2( 三 ) 上 述 专 业 不 招 收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或 不 招 收 跨 专 业 考 生 , 详 见 我 校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yz.gxnu.edu.cn/),拟调剂考生请事先详查。四、复试安排及内容(一)报到程序1、报到时间、地点:3 月 29 日 8:30-12:00 、14:30-17:30;育才校区田家炳楼 425 室(全日制)、430 室(非全日制)。 2、缴纳复试费:180 元/生。3、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学 历 证 明 : 往 届 生 提 交 毕 业 证 书 、 学 位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需 要 提 交 专 科 毕 业 证 或 本 科 结 业 证 或 成 人 高 校 应 届 本 科 生 证 明 等 ) ; 应 届 本 科 生 提 交 学 生 证 及 其 复 印 件 ( 或 提供所在单位的学籍/在读证明)(2)初试准考证;(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1 份;(4)近期 1 寸相片 1 张(黑白或彩色免冠照,贴体检表用);(5)2015 年 12 月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4、发放材料:(1)调档函;(2)复试安排;(3)报到须知;(4)2019 年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 5、报到结束后,可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详细安排可在报到时领取体检须知)。 有一个月以内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可不在我校进行复试体检(须出示报告原件)。(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三)面试(1)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含英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读能力)。(2)每位考生时间一般控制在 15 分钟左右,其中面试自我介绍 2-3 分钟左右。(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每位考生 的作答情况须由复试秘书进行现场记录。3(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均按统一标准 进 行 。 复 试 全 程 要 录 音 录 像 , 评 分 记 录 和 考 生 作 答 情 况 要 交 研 究 生 院 集 中 统 一 保 管 , 任 何 人 不 得改动。笔 试 、 面 试 具 体 安 排 ( 时 间 、 地 点 、 注 意 事 项 等 ) 将 粘 贴 在 报 到 的 办 公 室 门 口 , 请 考 生 们 注意查看。(四)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 面 考 核 考 生 对 本 学 科 (专 业 )理 论 知 识 和 应 用 技 能 的 掌 握 程 度 , 利 用 所 学 理 论 发 现 、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 实 际 工 作 表 现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 对 管 理 类 联 考 考 生 的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考 试 在 复 试 中 进 行 , 成 绩 计 入 复试总成绩;(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4)人文素养,包括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五)综合考核 1、我院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 方 面 全 面 审 核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按 需 招 生 、 德 智 体 全 面 衡 量 、 保 证 质 量 、 择 优 录 取 、 宁 缺 毋 滥”的原则进行录取。2、 各 专 业 按 考 生 综 合 成 绩 排 名 ,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依 次 录 取 ( 少 干 计 划 、 士 兵 计 划 考 生 不 参 与 排 名 ) 。 综 合 成 绩 为 考 生 初 试 成 绩 与 考 生 复 试 成 绩 按 权 重 折 算 后 相 加 之 和 , 计 算 办 法 如 下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50 + -×50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 分)43、 复 试 成 绩 不 合 格 ( 60 分 以 下 ) 者 、 同 等 学 力 考 生 加 试 成 绩 有 一 门 或 一 门 以 上 不 合 格 ( 60 分 以 下 ) 者 、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或 道 德 品 质 考 核 不 合 格 者 、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 不 予 排 定 录 取 名 次 、 不 予录取。五、录取类别 被 录 取 者 同 时 须 确 定 录 取 类 别 , 录 取 类 别 为 “非 定 向 就 业 ”、 “定 向 就 业 ”两 种 类 别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六、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协议书的签订1、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 案 寄 达 我 校 档 案 馆 , 否 则 不 予 录 取 。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如 不 能 按 期 将 人 事 档 案 调 寄 我 校 的 , 须 由 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政审材料,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2、 考 生 人 事 档 案 直 接 寄 送 学 校 档 案 馆 ,学 院 派 人 协 助 档 案 馆 对 已 寄 达 的 考 生 档 案 进 行 整 理 登记,学院党委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对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并将档案的接收情况和审查结果及时 通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 拟 录 取 为 “定 向 就 业 ”的 考 生 在 学 校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与 定 向 单 位 签 订 定 向 协 议 书 ( 一 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下载)并寄达研究生学院,逾期不予办理。4、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 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七、其他注意事项可在报到时现场咨询。 八、联系办法1、本单位联系电话:0773-3699665 联系人:殷老师2、本单位纪监电话:07733698606 联系人:李老师3、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4、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5、校纪监电话:07733696677 九、本细则由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