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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2017年考研真题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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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2017年考研真题解析.docx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硕士 2017 年考研真题解析公文写作 一、 标题修改: 1.中国科学院呈请批转学部党委名单增补的函; 2.河北公安厅关于批转公安部交通局关于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3.沈阳市公安局转发辽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建立公安改革工作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4.关于重视二 0 一六年度表彰优秀党建工作者的通报;二、以 XX 交管局的名义发布关于交通管制的通告 1.格式规范 2.语言简练,通顺。 3.450 字左右。 材料主题简介: 2015XX 城市马拉松暨全国马拉松竞赛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在合肥市举行, 具体路线是 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对这些路线采取限路段限时间的管制。三、以 XX 文物局的名义,写一篇向县政府的请示,请求拨付修缮 XX 庙修缮款。 1.格式规范 2.语言简练,通顺。 3.350 字左右。 材料主题简介:XX 庙修建于宋真宗,历经多代重修,现存的寝宫,于清代重修,富丽堂皇, 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能和创造才艺。目前只保留下来法王寝宫和殿宫,2006 年 XX 庙作为宋 代至清代的文物,被国务院第六批列为国家保护文物。XX 庙是木质建造,经历风吹雨打, 庙内建筑物褪色,失去富丽堂皇的面貌,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保护文物,发展我县旅游经济, XX 文物局拟请专家修缮 XX 庙。修缮费用匡算 80 万元,因我局财力有限,向县政府请求拨 付修缮款。警务硕士专业基础试题 刑法学 一、名词解释 1. 直接故意 【博联解析】犯罪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类。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 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 犯罪预备 【 博联解析】刑法第 22 条第 1 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 根据这一规定,未完成形态意义上的犯罪预备,是指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 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博联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 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4. 抢夺罪 【博联解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二、简答题 5. 已满 14 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哪几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博联解析】根据刑法典第 17 条第 2 款,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刑法规定 的八种罪行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 2002 年对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承担刑 事责任的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现行刑法典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的 8 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 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因此,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 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 是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根据高法 05 年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实施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的,应当按照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确定的罪名定罪处罚。6. 特别自首成立的条件 【博联解析】根据刑法第 67 条第 2 款,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成立条件是: 1. 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 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本人其他罪行”原则上是指被司法机 关掌握的罪行之外的罪行,是指不同种罪行。7.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 【博联解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 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对象是法定的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8. 简述盗窃罪的客观方面 【博联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1)对“秘密”的理解 “秘密”的相对性。该秘密手段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而言的,至于其他在场 的人都发觉了也不影响盗窃罪的构成。 “秘密”的主观性。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即使客观上已经 被他人发觉或者注视,如被财物所有人或者公安暗中监视,也不影响盗窃的性质。从这个角 度讲,窃取具有一定的“公开性” ,即“公开盗窃” 。 (2 ) “数额较大” 。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3) “多次盗窃”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 (4 ) “入户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 “入户盗窃” 。 (5) “携带凶器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 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 盗窃” 。 (6) “扒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 窃” 。三、论述题 9.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博联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刑法第 3 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 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 1. 习惯法不能作为刑法的渊源。习惯法具有不确定性,人们很难据此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 和后果,并且,难以限制国家刑事司法权力,保障人权。在刑法的渊源上,坚持成文法,即 制定法,排斥习惯法。 2. 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原则上按照行为时生效的法律定罪量刑,但是,新法不认为 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3. 禁止类推。类推,是指对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可以比照刑法中相类似的条文 定罪量刑的制度。类推具有补充立法的性质,是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 4. 禁止绝对不定期刑。中国适用的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个别情况下,是绝对确定的法定 刑。 5. 明确性原则。明确性原则要求关于犯罪构成的表述是清楚明了的。10.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博联解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 1.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属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的财物,主要是指动产,但也包括不动产。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 为。必须非法占有财物数额较大是指在 6 万元以上。 3.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为非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这里的非法占有,必 须基于不法所有。四、案例分析 某甲 14 周岁当天用刀将刚从银行取一万元出来的女子刺伤,抢走其包并取得 1 万元。第二 天甲在街上闲逛看见一辆轿车门未关,钥匙未拔下,于是将车辆开走,在驾驶车辆中由于出 现失误,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撞死两人。甲驾车逃逸,并将车辆卖到外地。分析甲触犯了哪 些罪名并说明理由。 【博联解析】甲无罪。 不满 14 周岁实施的所有行为都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 14 岁生日的当天的抢劫行为不承 担刑事责任。年满 14 周岁的对盗窃行为、交通肇事的行为、销赃的行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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