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考研复试细则.docx
2018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考研复试细则第一条 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严密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第四条 复试工作参加者是我院教师、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的服务人员。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各专业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按照差额进行。复试基本要求如下:第六条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外语笔试(满分 50 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50 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满分 50 分)四项。专业课笔试成绩 60 分以上,外语笔试 30 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90 分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 30 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第七条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 70%,复试权重为 30%。第八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1、通知:复试办法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报到时间为 3 月 9 日下午 3:004:00,地点为明德商学楼 500 室。2、外语和专业课笔试:3 月 10 日上午 8:30,学院组织所有复试考生闭卷考试(考试地点请在报到时查看)。考试时间为 3 小时。3、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3 月 10 日下午 2:00,各专业组成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备考教室请在报到时查看)。每位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考生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由面试教师补充发问。外语面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 20 分,口语水平测试 30 分。4、成绩确认与公布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复审后,将考生笔试复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录取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第九条 体检时间:请在复试报到时查看,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第十条 考生报到时应携带的材料: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按期注册的学生证)。第十一条 笔试科目 一、外语二、专业课笔试科目1、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2、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3、商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4、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运筹学5、会计学:会计学6、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7、财务学:财务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