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pdf
1 中国政法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章程 欢迎 各位考生 申请和报考中国政法大学 2022 年 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 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11 计划”和“ 111 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 1952 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 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最初在北京沙滩红楼办学, 1954 年迁址至学院路。 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 1978 年复办。 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学院三院办学格局。进修学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 2000 年复并入中国政法大学。 2017 年 5 月 3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门类的研究生院,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心区,北临久负盛名的“燕京八大景”之一 “蓟门烟树”,东沿元大都土城遗址公园小月河、野松林。水波荡漾,松涛起伏,2 底蕴深厚,人文荟萃。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 1983 年,首任院长系 著名法律史学家张晋藩先生。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近 四 万 名,他们在国家法制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生院目前设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 4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3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78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1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4 个博士后流动站。 2021 年 9 月,全校共有学历研究生 7857 人;其中 博士生 1605人、硕士生 6252 人;全校法学(二级学科)研究生 3955 人、 法学 以外专业学术 学位研究生 1081人 、 专业学位研究生 2821人, 另有在站博士后 128名,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规模居全国第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全国第一批法律史、经济法、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点设于本院,全国第一个比较法、人权法 、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点首创于本院,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本院,法学专业的第一个外国留学博士生出自本院。目前,本院在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新实践”、“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组织实习,3 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博士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 242 人(含兼职、特聘导师)、硕士生导师 687 人(含兼职导师)。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 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 学生基础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其他数据截至 2021 年 7 月。 ) 4 一、招生方式 2022 年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包括 本科直博 生和 “申请 -考核”制。本科直博生 接收 办法详见 中国政法大学接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 本科 直博生) 管理规定 。 “申请 -考核”制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考核的一种招生方式。 2022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只招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 专业 、 招生 计划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 方向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 导师 , 一般 每人次招收 1 名博士研究生。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 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对口支援 高等学校计划 单列 ,详见 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 2022 年 对口支援 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 马克思 主义学院 各专业 招收的 博士研究生 均为高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 专项 支持 计划 。 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 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对口支援 高等学校计划 、 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外 , 2022 年 我校 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10%, 三 、 申请 条件 考生在 满足 下述 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 同时 ,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各 学院( 专业 ) 条件 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实施办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和 心理 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 标准 。 4 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人员 ;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须在 入学前 取得硕士学位 );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 复试前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学历学位 认证 报告) 。 部分学院或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必须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 入学之日 ),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 核心期刊名录 为准)上独立发表过 2 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 5 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专科)、研究生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 ; 6 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 7 有 两名与报考学科 相关 的 副教授 (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 书面 推荐 意见 。 四 、申请材料 (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政审表” 、 “ 专家推荐信 ”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 打印 填写) ,专家推荐信 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 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 6 ( 2)有效期 内的 二代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正反面 复印 在同一页中 ; (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4) 已获 硕士学位者,提交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 提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 的认证 报告 复印件; 拟 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 提交由 学校 研究生 管理部门 出具的 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 (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 硕士 毕业生 提交 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 6)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 计划书 ( 研究 计划 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 ,字数不少于5000 字; ( 7)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 8)同等学力考生提交 2 篇所 报考学科 (或相近研究领域) 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 。 考生除应提交上述 材料 外,还应提交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实施办法 。 五 、 申请 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包括 网上报名 和 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 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 申请 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 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 材料 不真实,7 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无效 ,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1 年 11 月 20 日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教育网址: ; 公网网址: 3 网上支付报名费 :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 20121358 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 200元 /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不接受其他方式 支付 。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 进入复试 ,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 (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 中国邮政 EMS 邮寄或现场 递交 至申请学院。 使用 中国邮政 EMS 以外 的 其他 快递 寄送材料的 , 报名无效 。 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 实施办法 。 少数 民族骨干计划 、 对口支援计划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 见 2022 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2022 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 请认真组织材料,申请材料 不齐全 或 寄送 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 三 )注意事项 1我校 重要 通知将 采取 网上发布 和 发送 手机短信 提示 的 方式 ,请正确8 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 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 提交 相关证明 复印件 。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 重复报名者,以最后一次有效报名信息为准。 六 、 复试 资格审查 及 复试通知书 打印 申请材料 寄送后, 学校 进行 资格审查并择优 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022 年 1 月 中旬 统一 公布 进入 复试 考生 名单,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 考生可在复试前 登陆研究生院 网站 自行下载打印 复试通知书 。 七 、 复试 报到 及 考核 时间: 2022 年 3 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 及 各学院通知)。 报到 时须携带 复试通知书 及 所提交 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 的 原件,具体 安排 见后续通知。 复试内容: ( 1)外语考核; ( 2)专业考核 ,包括 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和 2 门专业课程。各专业 招收同等学力 考生 情况 及专业 课考试科目 见招生专业 目录, 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9 考生 综合总成绩由 外语 考核 成绩 和专业考核 成绩按比例 组成。 八 、 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 20102 号 )执行。 九 、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 贯彻 按需招生方针 。 录取工作 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 坚持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 依据原则 ,坚持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 宁缺毋滥 的原则 , 全面 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录取名单按照同一导师名下 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面试成绩 或 复试 总 成绩 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 ; 体检不合格者 , 不予录取 ;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 无效 。 十 、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 为 定向就业 的 博士 研究生 , 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 协议 ,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 协议 就业; 就业方式 为 非定向就业 的 博士 研究 生 , 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 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 自主选择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开学后,在保卫处规定的时间内,若没有上交户口迁移证明,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一旦迁入,在学期10 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 研究 生 应按定向 协议 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 20174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 一 、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年, 定向就业 博士研究生基本 学制 为 4年 。 十 二 、学费 、 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 2014 年起,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博士 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 10000 元 /年 , 定向就业 14000 元 /年, 少骨(在职) 14000 元 /年 。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1.优秀研究生奖:为吸引成绩优异、科研潜质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我校与北京硅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设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柳文超 优才奖(优秀研究生奖)”,从当年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中评选出优秀 博士 研究生进行专项奖励。博士 研究生获奖者可获得奖金 2 万元 /人,在当年度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生奖学金: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11 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3.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4.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5.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 6.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 ”栏目。 十 三 、 毕业和 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 博士 研究生毕业条件、 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 四 、信息公开 、 监督 和 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 研究生院 网站 或 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主页,网址: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教学 机构” 及 “ 科学 研究 ” 等 栏目。 12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 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 ,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学校 纪委办 监察处 将 对 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 (基本 学制 见本章程 第十一条 规定 ) ,学校 根据 实际 情况 在 昌平 校区或海淀校区 安排住宿 ;基本学制外 ,学校不再 安排 住宿 。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户口 (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安排住宿; 户口 (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都不在北京的 , 学校 只安排 在读期间 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 六 )联系方式 学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学院路校区 教学 图书综合 楼 810 室)邮政编码: 100088 联系电话: 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 微信公众号: zgzfdx_yjszs 13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 010-58909114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我校研究生院 开通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 微信公众号, 考生可 搜索微信 公众号 “ zgzfdx_yjszs” 或扫描 下方 的二维码 予以 关注 ,以便 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法大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法大研究生院网站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