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doc
大连海事大学2019 年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根据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20185 号) 、 大连海事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学院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学习方式招生计划余额接收调剂考生条件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 动化 全日 制 2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电气工程学科的学术学位硕士或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的调剂考生。2.只接收本科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或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或自动化专业的考生。3.只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301)和英语一(201)的调剂考生报名。4.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270 分,初试政治成绩不低于 60 分,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 分,初试业务课 1 成绩不低于90 分,初试业务课 2 成绩不低于90 分。二、 调剂考生遴选原则按照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三、调剂及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大连海事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大连海事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 2019 年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