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pdf
1 首都医科大学 二一 九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 章程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 八 年九月 2 首都医科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19 年 首都医科大学 招收 全日制 非定向就业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约 1000名 。 一、 培养目标 与培养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具备 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 工作的综合能力 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毕业后 适合从事实验室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 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 授予医学 、 理学 、 工学、教育学 或 管理学硕士学位 。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 目标,与相应专业的行业培训相结合, 侧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毕业后 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 合格者 授予 相应 专业 的 硕士专业学位。 三、 招考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 推荐免试 四、 报考条 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国家 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眼科学专业 者 要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 4.0,不能无立体视觉。 (三) 考生 学业水平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于 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的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或 2 年以上 (从毕业后到2019 年 9 月 1 日,下同) 学习或工作人员 , 以及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方可 按 照 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 : ( 1) 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 ,并 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 ; ( 2)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3 年以上; ( 3) 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若为省部级,要求一等奖排序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三等奖第 1 名,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不限名次; ( 4) 如取得复试资格, 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已获硕士学位 或 博士学位 的 人员 ;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 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4 1.报考 硕士研究生 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考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中医 学 专业 的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 1) 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 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 的硕士专业 学位;本科所学专业 为 中医 学 或中西医结合 , 可报考 中医 硕士专业 学位 。 ( 2)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学 专业者,必须取得 相关类别的 执业医师证书 方可 报考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 中医 学 专业 的硕士专业 学位。 ( 3) 医学影像学 (放射医学 )、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 授 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分别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专业 ; 妇幼保健医学 本科专业 (仅限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 毕业 且 授 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妇产科学或 儿科学专业;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 2012 年 12 月31 日以前入学 ) 本科专业毕业 且 授 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精神医学 本科专业毕业 且 授 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医学 检验专业 (仅限 201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 本科毕业且 授 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 4)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方可 报考 硕士专业学位。 ( 5)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 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中医学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 3.报考 护理学 专业者 , 须为护理学 本科 专业 , 原则上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 护士 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 护士 执业 证书。 4 报考药学(专业代码: 105500,临床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限 首都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 5.报考 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公共卫生(专业代码: 105300)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须为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 (五) 正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校学生:不能报考;或通过所在学校在教育部学籍网站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 ( 六 ) 在职人员、 定向培养的 应届 本科生 , 须在报名前 征得 单位同意, 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 以 “非定向就业” 形式 报考 硕士 研究生 的 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或不予录取 , 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 七 )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报考 见 首都医科大学 接收 2019 年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办法 (附件) 。 四 、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审查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 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 “ 研招网 ”) 浏览报考6 须知,并按 时按要求填报信息 。 请牢记 用户名和密码 。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 二 )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特别提醒: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现场确 认,不能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 研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 、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 一 )初试 7 1.初试时间 : 2018 年 12 月 22-23 日 。 2.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 二 )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 办 官网 公布。 2.实行差额复试,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 :包括综合素质、英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 。 复试形式 : 笔试 、 面 试 、实验或临床技能操作等 , 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 六 、体检 体检标准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 。 七 、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全日制 2.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 八 、学费标准 学术型和专业型 硕士研究生收费 标准 均 为 8000 元 /生 /学 年 。 九 、 奖助政策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首医大校字 2018 133 号),我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享受首都医科大学奖助学金待遇 。 项目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700 元 /月 助研津贴 学术学位研究生 600 元 /月 8 专业学位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 1400 元 /月 助教津贴 校本部承担助教工作的研究生 30 元 /学时 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学术型 学位 8000 元 /年 专业学位 4000 元 /年 困难生补助 经济困难研究生 不低于 1000 元 /生 /年 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申请贷款的研究生 12000 元 /生 /年 十 、 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监督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十一、其他 说明 (一)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二)住宿 : 由各学院 (所 )按各自规定安排。 ( 三 )招生目录备注中相应标识说明 1.“”表示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 各个专业在接收推免生的同时 原则上 均保留不低于 1/3 的招生名额用于统考生录取。 2.“”表示招收类型为科学学位型,“”表示招收类型为专业学位型。 3.“ ”表示招收为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时实习生” 项目 。 4.“ ” 表示该专业仅招收首都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本科毕业9 生。 5. “ ” 表示该专业仅招收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 四 ) 依据国家规定, 我校不 举办或参与举办 招生 考试辅导活动 , 不 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 招生 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不 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 考 题。 十二、招生咨询 1 咨询电话: 010-83911050; 2 官方微博: http:/weibo.com/ccmuyanzhao; 3 研究生院网站: http:/yjsh.ccmu.edu.cn; 4 电子邮箱: ccmuzhaoshengsina.com。 5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10 号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 附件 首都医科大学接收 2019 年优秀 应届 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了做好 2019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以下简称“免试接收”)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把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 二、接收专业与数量 2019 年我校拟接 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 400 人左右。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数量见首都医科大学 2019 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附件)。 三、接收考生条件 1已经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 2019 届本科毕业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品德优良;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行为,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端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成绩优秀,预计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在学期间平均成绩排名原则上在年级前 30%之内,在校期间无重修或不及格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 ;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 6本科所学专业符合拟报考硕士专业的要求 ; 7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参加过课外科研活动小组并有论文发表者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