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doc
008 医药学院一、学院简介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是我国高校最早从事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的教学科研单位之一,其前身我国著名海洋药物学家、中国现代海洋药物研究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中国工程院院士管华诗先生于 1980 年组建的山东海洋学院水产系海洋药物研究室。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海洋药物研究为特色的完整的药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体系,已成为海洋药物研究领域一支重要的教学、科研力量。学院现有教职工 144 名,其中教授 35 人,副教授 23 人。拥有一支以治学严谨的专家学者为核心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其中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十二五”863 专家、国务院第七届学科评议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学院拥有药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药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药学国家特色学科以及药物化学山东省重点学科,形成了以海洋药物研究为特色的相对完善的药学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以我院牵头的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功能实验室,还有依托我院的海洋药物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糖科学与糖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高校海洋药物研究开发协同创新中心,以及海洋药学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和基地,拥有设施优良的研究实验楼 11800m2,仪器设备总值 1.37 亿万元。 学院自成立以来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研制的我国第一个现代海洋新药藻酸双酯钠(PSS)等 4 个海洋药物及系列海洋功能制品,均实现了产业化;有 4 个类海洋候选新药进入临床研究,其中,治疗阿尔茨海默症海洋候选新药 971 完成 了三期临床试验;荣获了海洋与生命科学领域首个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上述成果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我国海洋制药业的兴起和发展做出了基础性贡献。近五年来发表 SCI 收录论文 600 余篇,立项经费 2 亿元以上。在主持编著我国首部大型海洋药物典籍中华海洋本草的基础上,又主持编著了中华海洋本草精选本 、 中华海洋本草图鉴 ,还主持编著了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糖药物学 、 海洋天然产物与药物研究开发等专著;获授权发明专利 70 余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12 项。 学院注重学术交流与合作,在资源共享、人员互派、科学研究等方面与国内外知名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网络。毕业研究生主要从事科研、教学、药物和生物制品的研发等工作,或到欧美等国家深造。二、招生专业目录联系电话:0532-82031901 联系人:王老师全日制拟招生人数一级学科(类别)代码及名称二级学科(领域)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类别) 二级学科 (领域)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备注100701药物化学41 F0801 药物化学100702药剂学2 F0802 药剂学100703生药学2 F0803 生药学100704药物分析学8 F0804 药物分析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1 F0805 微生物学1007 药学100706药理学8016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 英语一614 专业基础综合 AF0806 药理学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0860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086000 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方向)40 40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302 数学二972 生物化学 CF0801 药物化学或 F0807 分子生物学1055 药学(专业学位)105500 药学 20 20101 思想政治理论204 英语二349 药学综合F0801 药物化学或 F0807 分子生物学以上全日制拟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人数。我院 2020 年预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46 人,具体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注:以上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和非全日制考生。三、复试方式和内容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内容。1. 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学生的实践经验和动手操作能力,内容涵盖化学和生物学两个方面。学院成立实验复试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成员负责命题,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考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内容。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学研究及综合素质。由抽签必答试题和教师现场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必答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由考生现场抽签选择)4.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英语阅读理解以及翻译能力)四、成绩的计算与使用(一)成绩的计算1.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验能力考核成绩2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复试各项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2. 录取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成绩的使用1. 药学(含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按一级学科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其他按照二级学科(领域)划定复试分数线,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2. 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五、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方式及内容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