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税务专业基础.pdf
中 央 民 族 大 学 研 究 生 入 学 考 试 初 试 科 目 考 试 大 纲科 目 代 码 : 433 科 目 名 称 : 税 务 专 业 基 础一、考试性质 税 务 专 业 基 础 是 税 务 硕 士 ( MT)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入 学 统 一 考 试 的 科 目 之 一 。 税 务 专 业 基 础 考 试 力 求 反 映 税 务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的 特 点 , 科 学 、 公 平 、 准 确 、 规范 地 测 评 考 生 的 基 本 素 质 和 综 合 能 力 , 选 拔 具 有 发 展 潜 力 的 优 秀 人 才 入 学 , 为 国 家的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培 养 具 有 良 好 职 业 道 德 、 具 有 较 强 分 析 与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能 力 的 高 层次 、 应 用 型 、 复 合 型 的 税 务 专 业 人 才 。二、考试要求测 试 考 生 对 于 与 税 收 学 、 中 国 税 制 、 税 务 管 理 相 关 的 基 本 概 念 、 基 础 理 论 的 掌握 和 运 用 能 力 。 三、考试方式与分值本 科 目 满 分 150分 , 包 括 税 收 学 、 中 国 税 制 、 税 务 管 理 , 由 培 养 单 位 自 行 命 题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 考 试 时 间 为 180分 钟 。四、考试内容第 一 部 分 税 收 学第 一 章 税 收 概 论一 、 税 收 的 起 源二 、 税 收 的 概 念 与 本 质三 、 税 收 的 特 征四 、 税 收 的 要 素五 、 税 收 的 原 则六 、 税 收 的 效 应第 二 章 税 收 效 率一 、 税 收 与 福 利 损 失 二 、 税 收 超 额 负 担 与 税 收 经 济 效 率三 、 税 收 成 本 与 税 收 行 政 效 率四 、 最 优 商 品 税第 三 章 税 收 公 平一 、 公 平 的 标 准二 、 税 收 公 平 原 则三 、 最 优 所 得 税第 四 章 税 收 负 担一 、 税 收 负 担二 、 影 响 税 收 负 担 的 因 素三 、 税 负 转 嫁四 、 税 负 归 宿 分 析第 五 章 税 收 体 系一 、 税 收 分 类 二 、 税 制 结 构三 、 税 收 体 系 的 变 革 第 六 章 中 央 与 地 方 的 税 收 关 系一 、 正 确 处 理 中 央 与 地 方 税 收 关 系 的 一 般 原 则二 、 税 收 立 法 权 和 管 理 权 的 划 分三 、 税 种 的 划 分第 七 章 国 际 税 收一 、 税 收 管 辖 权 、 居 民 与 非 居 民 身 份 确 认二 、 关 税 制 度 与 贸 易 摩 擦三 、 增 值 税 的 国 际 协 调 与 挑 战四 、 跨 境 所 得 的 重 复 征 税 、 避 税 与 反 避 税五 、 国 际 税 收 竞 争 与 协 调 的 新 进 展第 八 章 我 国 税 收 改 革 热 点一 、 个 人 所 得 税 改 革二 、 房 地 产 税三 、 营 改 增 与 完 善 地 方 税 体 系 四 、 数 字 经 济 发 展 对 税 收 征 管 带 来 的 挑 战五 、 其 他第 二 部 分 中 国 税 制第 一 章 概 论一 、 税 制 与 税 法二 、 税 法 要 素三 、 我 国 税 制 体 系四 、 税 收 征 管 范 围 划 分 和 税 收 收 入 划 分第 二 章 增 值 税一 、 征 税 范 围二 、 纳 税 义 务 人 和 扣 缴 义 务 人三 、 税 率 与 征 收 率四 、 计 税 方 法 五 、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六 、 简 易 征 税 方 法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七 、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的 征 收八 、 出 口 和 跨 境 业 务 增 值 税 的 退 ( 免 ) 税 和 征 税九 、 税 收 优 惠十 、 征 收 管 理第 三 章 消 费 税一 、 纳 税 义 务 人 、 征 税 环 节 、 税 目 及 税 率二 、 计 税 依 据三 、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四 、 进 口 环 节 应 纳 消 费 税 的 计 算五 、 出 口 退 税 的 计 算六 、 征 收 管 理第 四 章 企 业 所 得 税 一 、 纳 税 义 务 人 、 征 税 对 象 与 税 率二 、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三 、 资 产 的 税 务 处 理四 、 资 产 损 失 的 所 得 税 处 理五 、 企 业 重 组 的 所 得 税 处 理六 、 税 收 优 惠七 、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八 、 征 收 管 理第 五 章 个 人 所 得 税一 、 纳 税 义 务 人二 、 征 税 范 围三 、 税 率四 、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规 定五 、 税 收 优 惠六 、 境 外 所 得 的 税 额 扣 除七 、 应 纳 税 额 的 计 算 八 、 征 收 管 理第 六 章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烟 叶 税一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二 、 烟 叶 税三 、 教 育 费 附 加 和 地 方 教 育 附 加第 七 章 关 税 和 船 舶 吨 税一 、 关 税二 、 船 舶 吨 税第 八 章 资 源 税 和 环 境 保 护 税一 、 资 源 税二 、 环 境 保 护 税第 九 章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和 耕 地 占 用 税一 、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二 、 耕 地 占 用 税 第 十 章 房 产 税 、 契 税 和 土 地 增 值 税一 、 房 产 税二 、 契 税三 、 土 地 增 值 税第 十 一 章 车 辆 购 置 税 、 车 船 税 和 印 花 税一 、 车 辆 购 置 税二 、 车 船 税三 、 印 花 税第 三 部 分 税 务 管 理一 、 税 收 征 管 概 论税 收 征 管 的 概 念 、 目 的 与 原 则 , 税 收 征 管 制 度 的 特 点 等二 、 税 收 征 管 制 度税 务 管 理 制 度 , 税 款 征 收 制 度 , 税 务 稽 查 制 度 ;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与 税 收 刑 法 制 度 , 税 务 争 议 处 理 制 度 等 。三 、 纳 税 服 务 纳 税 人 权 利 保 护 ; 纳 税 服 务 机 构 设 置 , 纳 税 服 务 的 内 容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