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科院税务硕士考研模拟卷一答案.pdf
一 、 名 词 解 释1 .税 收 法 定 主 义 指 的 是 税 收 活 动 主 体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必 须 由 法 律 加 以 规 定 , 税 收 制 度 的 各 个 构成 要 素 必 须 且 只 能 由 法 律 予 以 明 确 。 税 收 法 定 主 义 具 体 包 括 课 税 要 素 法 定 、 课 税 要 素 明 确 和课 税 程 序 合 法 等 内 容 。2 .税 收 的 弹 性 原 则 要 求 取 得 的 税 收 收 入 要 有 弹 性 。 税 收 收 入 应 当 能 够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而不 断 增 长 , 以 满 足 日 益 增 加 的 财 政 支 出 需 要 , 或 者 说 满 足 长 期 的 公 共 产 品 和 私 人 产 品 配 置 效率 的 要 求 。 通 常 使 用 税 收 弹 性 系 数 来 衡 量 税 收 收 入 是 否 具 有 弹 性 。3 .实 质 课 税 原 则 指 对 于 某 种 情 况 不 能 仅 根 据 其 外 表 和 形 式 确 定 是 否 应 予 课 税 , 而 应 该 根 据 实际 情 况 , 尤 其 应 当 根 据 其 经 济 目 的 和 经 济 生 活 的 实 质 , 判 断 是 否 符 合 课 税 的 要 素 , 以 求 公 平 、合 理 、 有 效 地 进 行 课 税 。4 .税 收 管 理 是 国 家 以 法 律 为 依 据 , 根 据 税 收 的 特 点 及 其 客 观 规 律 , 对 税 收 参 与 社 会 分 配 活 动全 过 程 进 行 决 策 、 计 划 、 组 织 、 协 调 和 监 督 控 制 , 以 保 证 税 收 职 能 作 用 得 以 实 现 的 一 种 管 理活 动 , 也 是 政 府 通 过 税 收 满 足 自 身 需 求 , 促 进 经 济 结 构 合 理 化 的 一 种 活 动 。5 .税 收 是 政 府 为 了 满 足 社 会 公 共 需 要 , 凭 借 政 治 权 利 , 强 制 、 无 偿 地 取 得 财 政 收 入 的 一 种 形式 。 税 收 的 本 质 是 一 种 分 配 关 系 。 税 收 具 有 强 制 性 、 无 偿 性 、 确 定 性 。二 、 判 断 题1 . 税 收 的 经 济 调 节 职 能 是 指 税 收 提 高 微 观 经 济 运 行 效 率 , 保 持 宏 观 经 济 平 稳 运 行 的 功 能 是税 收 最 基 本 的 职 能 。 ( 税 原 2 4 页 ) ( )2 . 商 品 需 求 弹 性 越 大 , 政 府 对 其 课 税 产 生 的 超 额 负 担 就 越 大 。 ( 税 原 7 2 页 ) ( )3 . 税 收 的 经 济 效 率 原 则 要 求 政 府 征 税 能 够 减 少 或 消 除 外 部 效 应 对 资 源 配 置 的 不 利 影 响 。( 税原 7 5 页 ) ( )4 .个 体 工 商 户 不 需 要 办 理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登 记 。 ( 轻 一 5 8 页 ) ( )5 .年 应 税 销 售 额 未 超 过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标 准 的 企 业 , 不 能 办 理 一 般 纳 税 人 资 格 登 记 。 ( 轻 一 5 9页 ) ( )6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的 金 额 和 向 购 买 方 收 取 的 价 外 费 用 一 般 都 是 不 含 税 的 。 ( 轻 一 6 9 页 )( )7 .金 融 商 品 转 让 和 融 资 租 赁 服 务 一 般 都 是 按 差 额 确 定 销 售 额 。 ( 轻 一 7 2 页 )( )8 .税 收 负 担 的 实 质 是 政 府 与 纳 税 人 之 间 以 及 不 同 纳 税 人 之 间 的 分 配 关 系 。 ( 税 原 8 0 页 )( )三 、 简 答 题1 .无 偿 性 的 概 念 ; 整 体 有 偿 性 的 概 念 ; 对 于 无 偿 性 和 整 体 有 偿 性 的 理 解 。 .2 .分 两 个 大 方 面 来 答 , 首 先 回 答 反 避 税 的 意 义 或 避 税 的 危 害 ; 其 次 简 要 说 明 措 施 。3 .详 见 税 法 课 本四 、 计 算 题1. ( 1) 销 售 甲 产 品 的 销 项 税 额 80 16 5.8 ( 1 16 16 13.6( 万元 )( 2) 销 售 乙 产 品 的 销 项 税 额 29 ( 1 16 ) 16 4( 万 元 )( 3) 自 产 自 用 新 产 品 的 销 项 税 额 20x( 1 10 ) 16 3.52( 万 元 )纳 税 人 发 生 应 税 销 售 行 为 而 销 售 额 的 , 由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按 照 下 列 顺 序 核 定 销 售 额 : 按 照 纳 税 人 最 近 时 期 发 生 同 类 应 税 销 售 行 为 的 平 均 价 格 确 定 ; 按 照 其 他 纳 税 人 最 近 时 期 发 生 同 类 应 税 销 售 行 为 的 平 均 价 格 确 定 按 照 组 成 计 税 价 格 确 定 。 组 成 计 税 价 格 成 本 ( 1 成 本 利 润 率 )纳 税 人 销 售 自 己 使 用 过 的 固 定 资 产 , 该 固 定 资 产 在 购 买 时 不 得 抵 扣 且 未 抵 扣 进 项税 额 的 , 按 照 简 易 办 依 照 3 征 收 率 减 按 2 征 收 增 值 税 。题 目 中 摩 托 车 与 2016年 10月 购 买 , 当 时 固 定 资 产 的 进 项 税 额 已 经 可 以 抵 扣 了 ,故 在 卖 出 时 , 要 按 16 税 率 纳 增 值 税( 5) 合 计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9.6 0.6 ( 30*10 0.5) ( 1-20 ) 5.8 18.8( 万 元 )纳 税 人 购 进 农 产 品 , 从 按 照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依 照 3 征 收 率 计 算 缴 纳 增 值 税 的 小 规模 纳 税 人 取 得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 以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注 明 的 金 额 和 10 的 扣除 率 计 算 进 项 税 额 。纳 税 人 购 进 农 产 品 , 用 于 集 体 福 利 的 , 其 进 项 额 不 得 抵 扣 。自 2018年 1月 1日 起 , 纳 税 人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 既 用 于 般 计 税 方 法 计税 项 目 , 又 用 于 简 易 计 税 方 法 计 税 项 目 、 免 征 增 值 税 项 目 、 集 体 福 利 或 者 个 人 消费 的 , 其 进 项 税 额 准 予 从 项 税 额 中 全 额 抵 扣 , 故 租 用 楼 房 可 抵 扣 的 进 行 税 额 为5.8万 元 。( 6) 该 企 业 8月 份 应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额 13.6 4 3.208-18 3.2( 万 元 )2.( 1) 1-12月 工 资 、 薪 金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2000 12-60000-2400 12-( 2000 12 100 12) 19200( 元 )1-12月 工 资 、 薪 金 个 人 所 得 税 全 年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适 用 税 率 -速 算 扣 除 数 19200 3 576( 元 )子 女 教 育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 按 照 每 个 子 女 每 月 1000元 的 标 准 定 额 扣 除 。赡 养 老 人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纳 税 人 为 独 牛 子 女 的 , 按 照 每 月 2000元 的 标 准 定 额 扣 除 居 民 个 人 取 得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 在 2021年 12月 31日 前 , 可 选 择 不 并 入 当 年综 合 所 得 , 按 以 下 计 居 民 个 人 取 得 的 全 年 一 次 性 奖 金 , 除 以 12个 月 , 按 其 商 数依 照 按 月 换 算 后 的 综 合 所 得 税 率 表 确 定 适 税 率 和 速 算 扣 除 数 。年 终 奖 应 纳 税 额 =52000*10%-210=4990元( 2) 转 让 房 屋 所 得 应 纳 税 额 ( 230-100-13.8-3) 20 22.64( 万 元 )个 人 转 让 房 屋 , 以 实 际 成 交 价 格 为 转 让 收 人 , 允 许 从 其 转 让 收 入 中 减 除 房 屋 原 值 、转 让 房 屋 过 程 中 缴 纳 的 税 金 及 有 关 合 理 费 用 。 商 品 房 的 房 屋 原 值 为 购 置 该 房 屋 时实 际 支 付 的 房 价 款 及 缴 纳 的 相 关 税 费 。( 3) 免 税个 人 举 报 、 协 查 各 种 违 法 、 犯 罪 行 为 而 获 得 的 奖 金 , 免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4) 个 人 捐 赠 可 以 从 所 得 中 扣 除 的 限 额 30000*30 9000( 元 )中 奖 所 得 应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 30000-9000) 20 =4200( 元 )个 人 将 其 所 得 通 过 中 国 境 内 的 公 益 性 社 会 组 织 、 国 家 机 关 等 对 教 育 、 扶 贫 、 济 困等 公 益 慈 善 事 业 进 行 捐 赠 , 捐 赠 额 未 超 过 纳 税 人 中 报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30 的 部分 , 可 以 从 其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中 扣 除 。( 5) 应 纳 税 额 =60000*( 1-20%) =9600( 元 )将 专 利 技 术 提 供 给 他 人 使 用 , 按 照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税 日 征 收 。 扣 缴 义 务 人 向 居民 个 人 支 付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时 , 以 收 入 减 除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为 收 入 额预 扣 预 缴 税 款 时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 每 次 收 入 不 超 过 400元 的 , 减 除 费 用 按800元 计 算 ; 每 次 收 入 4000元 以 上 的 , 减 除 费 用 按 收 入 额 的 20 计 算 许 权 使 用费 适 用 20 的 比 例 预 扣 率 。( 6) 应 纳 税 额 30000*( 1-20 ) 30 -2000 5200( 元 )课 题 研 究 , 按 照 劳 务 所 得 税 目 征 收 。 扣 缴 义 务 人 向 居 民 个 人 支 付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时 ,以 收 入 减 除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为 收 入 额 。( 6) 全 年 综 合 所 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9200+60000*80%+30000*80%=91200元全 年 综 合 所 得 应 纳 税 额 =91200*10%-2520=6600元该 纳 税 人 2020年 综 合 所 得 汇 算 清 缴 时 需 退 税 =576+9600+5200-6600=8776元五 、 问 答 题( 轻 一 5 6 页 )政 策 :增 值 税 税 率 下 降 , 2 0 1 9 年 4 月 1 日 后 1 6 %降 为 1 3 %, 1 0 %降 为 9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发 生 增 值 税 应 税 销 售 行 为 , 合 计 月 销 售 额 未 超 过 1 0 万 元 ( 以 1 个 季 度 为 1个 纳 税 期 的 , 季 度 销 售 额 未 超 过 3 0 万 元 ) 的 , 免 征 增 值 税 。进 一 步 扩 大 进 项 税 抵 扣 范 围 , 将 旅 客 运 输 服 务 纳 入 抵 扣 , 并 把 纳 税 人 取 得 不 动 产 支 付 的进 项 税 由 两 年 抵 扣 改 为 一 次 性 全 额 抵 扣 , 纳 税 人 当 期 可 抵 扣 进 项 税 。 对 主 营 业 务 为 邮 政 、 电信 、 现 代 服 务 业 和 生 活 服 务 业 的 纳 税 人 , 按 进 项 税 额 加 计 1 0 %抵 减 应 纳 税 额 。看 法 :稳 增 长 ; 这 次 减 税 着 眼 于 “ 放 水 养 鱼 ” , 增 强 发 展 后 劲 并 考 虑 财 政 可 持 续 , 有 利 于 减 轻企 业 负 担 , 激 发 市 场 活 力 , 扩 大 内 需 , 拉 动 经 济 增 长降 成 本 ; 减 税 降 费 政 策 能 够 在 一 定 程 度 降 低 生 产 材 料 价 格 , 降 低 企 业 生 产 成 本 。 与 此 同时 , 企 业 税 负 减 轻 , 产 品 价 格 降 低 , 消 费 者 的 生 活 成 本 也 会 相 应 降 低完 善 税 制 ; 优 化 了 税 制 结 构 , 增 值 税 税 率 下 降 为 提 升 直 接 税 比 例 提 供 了 空 间 , 调 节 直 接税 与 间 接 税 比 重 , 减 轻 增 值 税 “ 一 家 独 大 ” 的 风 险